蚕桑生产是秀洲区的传统优势产业,种桑养蚕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全区现有桑园面积4万余亩,养蚕户2余万户,而且从蚕种制造到蚕茧生产,从蚕茧加工到出口创汇有着一条十分完整的产业链生。目前秋蚕生产即将开始,而秋蚕生产最大的敌人是农药污染,为了确保蚕桑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广大蚕农利益,进一步加强蚕区禁用农药的监管,根据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2009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秀洲区于8月10日至14日在全区开展了“绿剑”保蚕执法行动。
“绿剑”保蚕执法行动共分三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深入蚕区各农资店,对蚕桑区杀虫双(丹)、菊酯类、阿维菌素类、甲维盐类(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及其复配制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杜绝蚕桑区内因违禁使用杀虫双(丹)、菊酯类、阿维菌素类、甲维盐类及其复配制剂农药导致家蚕中毒事故的发生;严禁农资公司和农资经营店在蚕区蚕期违规销售杀虫双(丹)、菊酯类、阿维菌素类、甲维盐类及其复配制剂农药;严禁销售使用甲胺磷等23种我国全面禁用的农药。并与蚕区农资店签订《秀洲区农资经营店确保蚕桑生产安全承诺书》,承诺书的主要承诺内容是一、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二、对国家和省、市明确规定严禁销售使用的农药,做到不进货、不销售。三、在每年4至10月蚕桑生产期间,严格做到不进、销杀虫双(丹)、菊酯类、阿维菌素类及其复配配制剂。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禁用农药规定的宣传工作。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通过“绿剑”保蚕执法行动,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一是对蚕区农资店进行了一次有关农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当场发出了一批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被查处到的有关违禁农药。
三是与蚕区农资店签订了《秀洲区农资经营店确保蚕桑生产安全承诺书》,为确保秋蚕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通过农业执法,提高了农业部门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