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验人员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货物唛头标记申报不规范。如实际货物唛头有标记的,申报时却写N/M;唛头的排列次序与货物实际内容顺序颠倒;实际货物上有关唛头内容遗漏等等。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埃质检合作协议》,自2006年10月1日起,中国出口埃塞俄比亚的产品将由国家质检总局驻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这一举措将大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有效规范企业运作。然而,出口埃塞俄比亚的纺织产品都为非法定检验商品,吴江企业都为首次报检,不了解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和检验鉴定工作程序,导致出现上述申报不规范现象。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埃纺织品企业要重视申报环节,增强责任意识,及时学习商检法,了解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掌握申报的技巧,杜绝申报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检验检疫部门将引入诚信机制,营造诚信申报的氛围,保证进出口贸易正常的开展。